热度没了,蹭个余温。ao3到底栽了在谁的手上?
眼看热度没了,那我就蹭个余温吧。
最近有个名为法律读库的公众号写了一篇,名为:《肖战事件解密:事实真相缺位之下的舆论混战》。
不得不说,作者写的还挺好,不仅深入分析了事情,找了各种证据,还引用了各种法律来对读者进行科普。最后得出结论,ao3并非是xzf所举报的。
但是!
作者所引用的证据有三个十分有趣的点。
1、可能作者都没有注意到所引用的证据里就已经出现了ao3的截图。
截图在哪呢?注意看小兔赞比的那张 "实名投诉!非常重要"?的微博截图。第三张图的右下角,那就是ao3的文章简介页面。
看不清?我们来看个清晰的。
还不够清晰?没事,我们有更清晰的。
注意看圈起来的图片
为什么说这是ao3的截图呢?
请看下图。
刚出去截的图,新鲜热乎着呢
这种页面排序方式和图标,这么多年我就只在ao3上看到过。
所以为什么宣称只是举报作者微博的地方会出现ao3页面的截图呢?
就很因吹斯听。
2、以小兔赞比为首举报活动,主要向两个地方举报了,但作者只验证了一处。
实际上是两处,而这个没被验证过的地方,我相信还是这边的举报量更大。
这两个属于不同的部门,shdf是由反非司牵头的,而网信办则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仅查询了一处就敢断言说这不是被举报的。也是蛮有趣的厚。
3、网信办主要是依靠《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来行事。
在规定里第二条明确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可众所周知,ao3是境外网站,其包含内容并非是“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
而在网信办的官网上,我们能找到的受理公示也都是《全国网络举报受理情况》。
配图也写的是“主要商业网站”。
那么网信办到底能不能处理ao3这种非境内非商业网站的举报呢,各位见仁见智吧。
顺便再聊聊题外话。
不管是网信办还是shdf,并不存在“仅举报作者”这一项。
退一万步说,虾们真的没有举报ao3。但像《下坠》这样的文肯定不是在微博上以文字或者图片的形式存在。包括xz的大粉也说过这样是给ao3引流 。也就是说,那个作者在微博上贴的是ao3的链接。
而这一场轰轰烈烈的举报行动,不仅是举报了链接,还附带了图片。链接和图片暴露了平台的存在,两者当然可以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是举报成功,案件的受理人会点链接进去自行核实。
所以不管动机如何,ao3栽在了虾们的手上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了。
PS:就事论事,我不讨论谁该负责,只讨论因谁而起。
PSS:举报行为是否合法,究竟该还是不该,并不在讨论范围内,也不想做任何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