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600220:江苏阳光: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日期:2019-05-29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意见的专项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或“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我们就贵所于2019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26号)中涉及会计师意见的问题,结合我们在2018年年审过程中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现将有关问题专项说明如下:问询6.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66亿元,较上年增加4.12亿元,同比增长267.53%。其中,埃塞尔比亚纺织服装生产基地期末余额2.99亿元,较上年增加2.84亿元;外购机器设备期末余额1.01亿元,较上年增加0.98亿元;人才科技研发楼期末余额1.52亿元,较上年增加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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