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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刚泰)600687

提问人: 匿名用户 时间:2015-04-22 阅读:

*ST刚泰(600687)600687按最高人民法院拍卖规定,5元流拍的话,二次拍卖价不低4.0元,如果二次又流拍,还可三拍,拍卖价不低3.2元,如果三次流拍直接抵给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法院解除股权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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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高人民法院拍卖规定,5元流拍的话,二次拍卖价不低4.0元,如果二次又流拍,还可三拍,拍卖价不低3.2元,如果三次流拍直接抵给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法院解除股权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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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购股票热心网友

按最高人民法院拍卖规定,5元流拍的话,二次拍卖价不低4.0元,如果二次又流拍,还可三拍,拍卖价不低3.2元,如果三次流拍直接抵给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法院解除股权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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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同时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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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成交那就牛逼了

爱购股票热心网友

第二十八条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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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流拍 神经病才5元买 有钱的二级市场大把大把的白莱价

爱购股票热心网友

该政策条令是利好。也就是红塔 最便宜也只能3.2 接下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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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两次拍卖哪里来的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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