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交易日后,就必须重新确定增发价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13个交易日后,就必须重新确定增发价了!目前120日均线价9.4元,9折也得8.45元增发。如果这个时间内一汽不改方案直接通知股东大会,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坚决否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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