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层面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新疆先后出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32个国资国企改革文件,内容涵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经营体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改革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产监管、解决企业办社会历史遗留问题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8个方面,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坚持以试点引领,实现关键环节重点突破。在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授权14项董事会职权,着力改体制、改机制、改模式,真正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打造成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蓝山屯河、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交建集团等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