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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有个朋友他用探探在其他地方刷人数加微信,然后实施诈骗,我该如何举报他?

发布时间:2021-06-29 11:44:22 已收录 阅读: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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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例越来越多。法律界人士表示,微信目前无法作为劳动关系确认的单一证据,除微信外尽可能收集其他书面证据材料。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经常使用的物证,可以大致概括为如下几类:

(1)犯罪工具,如杀人的凶器、盗窃时撬锁的工具等等;

(2)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物质对象,如盗窃、抢劫、抢夺、诈骗、贪污所获取的赃款、赃物等;

(3)表现犯罪社会危害性后果的物品,如被毁坏的机器、仪器,被焚毁、炸毁的建筑物等;

(4)由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物品,如非法制造的枪支、弹药、毒品,伪造的国家证券等;

(5)由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如被害人身体上的伤痕、被破坏的门窗上遗留的撬压痕迹等;

(6)犯罪人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各种场所遗留的能反映该人特征的物品或痕迹,如犯罪人的衣物、指纹、脚印等;

(7)在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后,犯罪人为掩盖罪行,对抗侦查而伪造的各种物品和物质痕迹;

(8)能够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各种物品或物质痕迹;

(9)其他可供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物质痕迹。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如贪污案件中的帐册、单据,诬告案件中的诬告陷害信件,团伙犯罪中的犯罪计划、分赃记录,法人犯罪中的会议记录、非法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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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