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少

聪少爱学堂 专注分享全网引流精准引流方法及自媒体运营干货

微信公众号流量主违规处罚的具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29 11:12:06 已收录 阅读:11次

  一、流量主违规行为定义

  流量主违规行为是指流量主使用微信广告平台展示服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协议》等广告展示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定、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行为。

  二、流量主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对于广告展示违规行为,腾讯有权单方视情节轻重对流量主账户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警告: 腾讯向流量主发出系统警告通知,并要求流量主作限时整改;

  冻结账号操作权限: 允许流量主登陆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管理界面,但无法进行任何操作;公众帐号内的所有文章将暂停广告展示功能,冻结期间不产生展示收入;冻结解除后,流量主操作恢复广告展示位置,可以就恢复后的广告展示获得收入;

  扣除广告展示收入: 扣取流量主所有未结算展示收入作为违约金。为维护广告主权益,腾讯也有权将扣除的展示收入用于处理纠纷及赔偿损失,相关损失腾讯有权进一步向流量主追偿;

  终止广告展示服务: 关闭流量主广告展示相关的所有权限,流量主不能再使用广告展示服务,不能再登录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管理界面和进行任何与广告展示服务相关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结算展示收入、提现等操作,流量主自被处罚当月起,展示收入不予结算;

  其他: 其他依照《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协议》等广告展示服务相关的规定腾讯有权采取的措施。

  三、违规行为的内容和定级

  同一主体(公司)下的违规记录流量主账户达到一定数量,微信广告有权视其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及影响程度,暂停该主体(公司)流量主申请资格。

  一级违规

  违规行为

  发布谣言或含有政治、色情、赌博、毒品、侵权、虚假信息等违法内容的图文消息及文章。

  包括但不限于流量主公众帐号名称,或公众帐号内发布的图文消息或文章(含标题)内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敏感政治、淫秽、色情(色情擦边、性暗示等)、毒品、赌博、虚假、谣言、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低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可能对他人/企业或其他机构造成损害的内容等违法违规信息。

  违规处罚手段

  终止流量主广告展示服务,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或采取其他处罚。

  二级严重违规

  违规行为

  恶意作弊行为 流量主在同一IP地址下重复点击或访问,或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服务器、作弊程序、作弊软件、违规遮盖等任何不正当方式制造虚假或无效流量、点击量、下载量、曝光量的行为。

  违规遮盖广告 对于文中广告及互选广告等,广告卡片在文章内的广告形式,通过编辑内容或者修改样式等方式遮挡广告位,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浮关闭按钮、图片或文字等虚假指引进行违规遮盖,从而诱骗用户进行点击、操作的行为。

  违规外链引流 流量主通过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规则的外部链接为公众号文章引流。

  违规处罚手段

  首次,冻结帐号操作权限30天,扣除未结算广告展示收入;第二次,终止广告展示服务,扣除未结算广告展示收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或采取其他处罚。

  二级违规

  违规行为

  诱导点击广告 包括但不限于流量主在运营者可控的位置,如文章标题、正文内容、插图、署名、精选评论、超链接页面、自定义菜单、自动回复、微信群、朋友圈等,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诱导、鼓励、煽动微信用户反复访问、点击公众帐号内的广告展示页面。

  内容低俗 文章标题低俗,与内容不符,且使用低俗、暴露图片诱导用户点击,对广告主利益及公众平台生态造成损害。

  违规编辑 流量主通过非正常内容编辑方式,对文字进行隐藏、折叠等处理,以获得更高广告位曝光次数,严重影响阅读体验。

  空白文章页引流 流量主通过无实质内容的文章诱导用户关注公众号的行为

  违规处罚手段

  首次,冻结帐号操作权限7天;第二次,冻结帐号操作权限15天;第三次,冻结帐号操作权限30天;第四次,冻结帐号操作权限90天;第五次,终止广告展示服务;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或采取其他处罚的权利。

  三级违规

  违规行为

  诱导分享、关注、下载:公众账号内容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关注公众号、下载APP/应用软件的行为。

  违规营销:公众帐号存在在图文消息内推广个人及未认证微信号、QQ群或其他社交群帐号,手机号,或涉及进行朋友圈营销、QQ空间营销、微博营销、搜索营销等违规营销行为。

  违规宣传:公众号运营内容中宣传或销售虚假、仿冒、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与服务、易对用户易产生损害的药品(卵巢保养、防衰老,缩阴药物等)、医疗器械、丰胸产品、减肥产品和增高产品。

  文章因违规删除 流量主文章因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规范被删除

  违规处罚手段

  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冻结帐号操作权限、扣除广告展示收入或永久终止广告展示服务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或采取其他处罚。

  附则

  本细则是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规则,属于《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协议》有效组成部分,腾讯有权根据自身运营管理需要更新本细则,上述更新一经正式发布,流量主即应遵守。

  在本细则中未作明确的广告展示违规行为,腾讯有权根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展示服务协议》等规则进行处理。

  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吗?

《微信公众号流量主违规处罚的具体情况》由中公名城新网整理提供,转载请注明!原创另行标注!请尊重版权!http://www.zgmcxw.com/xinwen/mcxinwen/142308.html

聪少爱学堂,专注分享全网精准引流方法及自媒体赚钱运营干货。

聪少私人微信:80110557,暗号:8

送见面礼:价值980元自媒体运营与抖音热门教程礼包一份。

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马上添加

版权声明:本站原创文章,于2021-06-29 11:12:06,由 聪少 发表!

转载请注明:微信公众号流量主违规处罚的具体情况 - 聪少爱学堂

评论区

表情

共4条评论

站内搜索

聪少简介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