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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是这样的 我一个刚做微商的人 然后因为需要客源所以我从互粉群里加了一个自称是做引流推广的人 然后给我做了一次广告 然后有人看到我的广告了 就加了我的微信想加入那个做广告的 就是想做

发布时间:2021-06-29 10:46:48 已收录 阅读:9次

  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不算侵权的,但是如果您不想利用朋友圈发广告,您可以根据合同和《劳动法》来反对公司的这种行为。  如果公司强迫员工做工作职责之外的事,是属于违法的,员工是可以拒绝的,并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8条被迫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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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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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