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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副业博主可以吗 如果非专职博主在生活中是GWY,那么她算是非法盈利吗?

发布时间:2021-07-06 16:19:25 已收录 阅读:9次

蓬莱山辉夜 (公主号:杂物后花园)

2019-08-27 14:51:54

这个跟旅游又不一样,本来就规定了不能进行盈利性活动,如果人人都能报备法条就相当于没用了,跟

这个跟旅游又不一样,本来就规定了不能进行盈利性活动,如果人人都能报备法条就相当于没用了,跟上学申请助学贷款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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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五十三条(十四)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对“营利性活动”没有其他注释,没有详细法规说这一条,只找到一篇2015年酒泉市官方给一个公务员(这个公务员问的是自己买的店铺租出去算不算盈利)的回复,引用里面的内容:“二、关于“营利性活动”的含义或界定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公务员参与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所从事的活动是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二是参加的活动或参加的组织的收入在成员中进行分配。《公务员法》禁止公务员兼任一切营利性组织的职务,但是并不禁止公务员一切经济行为,而是严格限制公务员参与经营活动。比如,公务员可以依照规定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申购、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活动,但是不准其参与上市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等。

三、公务员个人将自己通过合法收入购买的门店长期出租给他人收取租金,只能算作一种经济行为,不能界定为营利性行为,因为其没有兼任营利性组织的职务,是完全可以的。”

总之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网上的一些收入到底算不算违规,但是“不能兼任营利性组织的职务”。反正不能跟其他公司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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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