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少

聪少爱学堂 专注分享全网引流精准引流方法及自媒体运营干货

卖手机卡赚了37块钱!没想到名下所有银行卡都被冻结了

发布时间:2021-06-28 18:54:54 已收录 阅读:7次

用身份证开通几张手机卡,再出售给别人,轻松赚点小钱,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你会“心动”吗?别说,还真有一些人抱着“躺赚”的心理出售了自己的电话卡,殊不知,这些卡成为了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的工具,自己不仅成了网络犯罪的“帮凶”,自身权益也遭受重大损失。

日前,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一起来看下。

案情经过:今年疫情期间,小马想着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上网找找工作赚点外快。她通过微信好友的介绍,加了一个刷单客服赖某的微信。对方称移动公司因内部冲业务需要现收购大量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并提供了链接。小马通过这个链接注册了3个移动号码后卖给赖某,获利37元。

直到8月份,小马突然发现自己平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被停机了,就连名下的信用卡和社保账户都被冻结了。她一查才发现,之前卖给赖某的其中一个手机号码涉嫌电信诈骗,导致她的手机卡、银行卡等账户均被冻结,无法正常使用。

案件办理: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赖某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以牟利为目的,大量收购他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卡后向他人出售,其售出的三张手机卡被用于另外三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共计十余万元。

日前,淳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赖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赖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此类案件中,当事人贪图小便宜,虽然不知道手机卡被用到哪里,但往往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我用自己的身份办几张电话卡,赚几个小钱,肯定不会触犯法律。然而,一张小小的电话卡足以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 “帮凶”。贪小便宜,容易使自身权益受损,“助纣为虐”也极易踩到犯罪的红线。

法条链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聪少爱学堂,专注分享全网精准引流方法及自媒体赚钱运营干货。

聪少私人微信:80110557,暗号:8

送见面礼:价值980元自媒体运营与抖音热门教程礼包一份。

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马上添加

版权声明:本站原创文章,于2021-06-28 18:54:54,由 聪少 发表!

转载请注明:卖手机卡赚了37块钱!没想到名下所有银行卡都被冻结了 - 聪少爱学堂

评论区

表情

共4条评论

站内搜索

聪少简介

聪少爱学堂聪少
聪少爱学堂创始人,梅州市鹏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09年开始踏入互联网,10年互联网行业经验,资深自媒体人,自媒体优秀导师,咪挺微商团对营销引流顾问,业务包含:精准引流技术/代引流精准粉,专业小红书,知乎,微博代运营。